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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“五一”放假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7-08-04 | 人气:

  全校各处级单位、各附属单位:
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“五·一”放假的通知精神,现将我校放假事项安排如下:
  一、放假时间
  2007年“五·一”放假7天(5月1日至7日)。具体安排为:5月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假日;将4月28日(星期六)、29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(星期五)、7日(星期一),4月28日(星期六)上5月4日(星期五)的课程,4月29日(星期日)上5月7日(星期一)的课程,原安排在4月28日、29日、5月5日、6日的课停上;5月5日(星期六)、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28日、29日正常上课上班。
  2006级教育硕士生(联考)4月28日、29日正常休息,5月1日至4日放假,5月5日开始上课。
  二、值班安排
  (一)长安校区值班安排
  1.长安校区校务楼的工作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,白天安排办公室人员值班,值班地点在学校办公室行政科,值班电话为85310007。晚上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值班,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层109房间,值班电话为85310243。长安校区各机关部(处)在参与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的同时,仍安排本单位人员在雁塔校区本单位办公室进行工作值班(值班时间按雁塔校区值班时间执行)。长安校区校务楼安全值班由物业公司负责,实行24小时值班。
  2.长安校区各院(系)及校务楼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。图书馆假期开放,为师生员工工作、学习提供服务,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。长安校区教学楼、图书馆和学生宿舍的安全值班由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负责,实行24小时值班。
  3.学工系统两个校区的值班由学生处具体安排。
  (二)雁塔校区值班安排
  雁塔校区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。雁塔校区图书馆假期开放,为师生员工工作、学习提供服务,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。
  (三)值班时间和值班电话
  1.值班时间
  长安校区:
  上午:9:00时—12:00时,下午:13:00时—17:00时,
  晚上:17:00时—次日9:00时
  雁塔校区:
  上午:8:30时—11:30时,下午:14:30时—17:30时
  2.值班电话
  长安校区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:85310007
  长安校区机关干部总值班电话:85310243
 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:85310005
 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:85310110
  雁塔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:85308992
  雁塔校区办公楼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:85308419
 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:85308110
  (四)长安校区值班人员乘车安排
  上午8:30时、下午16:30时在雁塔校区停车场乘车。乘车路线:雁塔校区—杏园小区—明德门—长安校区;
  上午9:10时、下午17:10时在长安校区停车场乘车,乘车路线:长安校区—明德门—新西门—雁塔校区。
  三、几点要求
  (一)值班要求
  1.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“五·一”长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严格值班制度,落实值班责任,不允许雇用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。
  2.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,尽职尽责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,及时处理,不得延误。学校将组织人员在假期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,对于不坚守岗位者要进行通报批评,对于因离岗造成事故者,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。
  3.公安处要安排部署好两个校区24小时值班工作,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、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,保证值班电话畅通;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要保证校务楼、图书馆、教学楼、学生社区24小时值班,尤其在学校工作值班时间以外,要进一步增加值班人力,加强对实验室、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巡回检查,确保学校财产安全。
  4.各单位在4月30日(星期一)17:00时前将值班人员名单、值班地点、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学校办公室、公安处各1份,雁塔校区各单位还须同时报雁塔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1份。
  (二)加强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
  公安处和各有关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校园消防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高度重视,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要责任到人,层层落实。对玩忽职守,造成重大事故的,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党委宣传部、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,做好对不良信息的封堵与删除工作,确保校园网的安全。
  (三)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
  学生放假前,学生处、研究生处和各院(系、部)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,教育学生注意回家、返校、探亲、访友途中的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。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严禁违章使用电器,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。公安处要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师生员工防盗、防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  (四)做好后勤保障工作
  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全力做好“五·一”长假期间的水、电等后勤保障工作,及时清理垃圾、杂物,保证校园清洁卫生。要加强对各类食堂、饮食点的有效管理,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、卫生的优质服务。校医院要合理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为师生就医提供方便。
  附中、附小、幼儿园、锦园国际学校和丝路花城小学、幼儿园参照此通知精神,安排本单位的工作,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确保假期安全稳定。
  校长办公室
 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

上一条:关于从2006级本科生起全面实行银行卡代扣学费及住宿费的通知